( 一)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、養護和管理。包括房屋主體承重結構、戶外墻面、門廳、樓梯間、走廊通道;
(二)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、養護、運行和管理。主要包括小區內共用的上下水管道、落水管、垃圾道、煙囪、共用照明、樓內消防設施設備;物業附屬建筑物、構筑物及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、養護和管理。包括道路、化糞池、溝渠、池、井、自行車棚、停車場等;
(三)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環境衛生。主要包括樓道、走廊、門廳、屋頂等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、內墻壁的除塵、公共門窗的清潔、生活垃圾的收集、清運等;
(四)物業管理區域內綠化養護管理。主要包括共用綠地、花木、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、滅鼠、灑藥等;
(五)物業管理區域內安全、消防、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協助管理服務。此項服務不含業主或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;
(六)物業檔案資料的管理。具體包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各類物業、設施的驗收接管檔案,住用戶檔案、共用設施設備運行保養維修記錄
(七)物業裝飾裝修管理服務。包括房屋裝修的安全、建筑垃圾的處理;
(八)其他管理事項。例如: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或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,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規勸、制止等措施。協助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等。